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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盱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补充通知》(苏财农改办〔2020〕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县人居环境改善和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现就做好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计划

  依据各镇街申请材料,结合省财政奖补资金额度,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拟选50个2020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由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全县13个镇(街道)45个村居。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公厕、道路、太阳能路灯、下水道、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651.75万元,其中:2020年财政奖补507万元、村集体出资126.75万元、上年财政结余18万元。

  二、奖补标准

  (一)奖补对象。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主要对象为:按规定程序通过民主议事、由村集体出资投入建设的2020年镇村建设项目。

  (二)奖补标准。凡是列入2020年一事一议奖补范围的项目,村居(社区)筹集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比例控制在1:4以内。

  三、工作程序及内容

  镇政府(街道办)是一事一议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建设与验收管理。原则上不安排跨年度的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镇(街道)村居(社区)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把村民议事作为项目实施的基础,各村居(社区)酝酿筛选建设项目。

  (二)方案编制阶段(7月1日-8月21日)。各村居(社区)按相关规定,民主议定一事一议项目,镇政府(街道办)对村居(社区)上报立项建设项目,依据省、市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审批后,报县奖补办;县奖补办根据省财政奖补资金额度和上年结余数额,结合各镇(街道)实际情况初排奖补资金和项目, 草拟实施方案;因涉及政策调整,财政部调减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量,省财政厅削减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额度302万元(涉及12个镇街15个项目,拟计划列入一事一议项目库,下年给予优先安排)。经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将修改方案上报审定后,以县政府发文至各镇政府(街道办)执行,并报省、市主管部门备案。确定后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镇政府(街道办)向县政府打报告请示,待县领导批准同意后,将批复文件报到县奖补办备案执行。

  (三)项目实施阶段(8月22日-2021年2月28日)。

  一是完善项目启动建设基础工作。镇政府(街道办)要认真组织项目勘察、规划、设计工作,对项目立项要件及相关数据认真复核,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行为。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的    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限额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不得平调使用筹集资金。规范民主议事和公示制度,做到真议事、议急事,并形成完整的议事会议记录,对形成的议事决议,及时对村民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形成共识。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要及时解缴到县财政专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三是严格项目招标管理程序。镇政府(街道办)全权负责辖区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项目代理、监理等中介费用,依照相关规定列入项目成本支出核算范围。

  四是加强合同管理。镇政府(街道办)要加强合同条款研究,细化各项权利和义务,规范签订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镇政府(街道办)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兑现工程款,以促进项目工程质量的提升。

  五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镇政府(街道办)要成立项目检查验收组,负责工程各环节工作的检查监督及工程完工后验收工作;村居(社区)要成立工程质量监督组,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全天候跟踪督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各镇政府(街道办)可根据具体实施项目内容,招标聘用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理人员要履行监理职责,认真负责,做好各个环节的质量把关,严格监理记录。在工程完工后,县奖补办将招标聘用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所有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其数据结果供各镇(街道)工程项目价款结算参考使用,检测费用从县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财政专户中列支。

  六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县奖补办的总体要求,各镇(街道)要倒排工期,定时定点定人作业,确保12月底全面完成主体实施工程。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1日-5月31日)。各镇(街道)村居(社区)除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控外,要重点对公厕、道路、太阳能路灯、下水道、健身广场等项目工程建设进行组织验收。一是对于不能一次性完工项目要进行两次验收。如:公厕、道路路基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施工环节。二是所有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时组织验收。每次验收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监督小组进行自验,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逐项逐条验收,并出具相应验收报告。镇(街道)验收结束后,县奖补办将根据镇(街道)的申请,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对所有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并由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供镇(街道)参考。

  (五)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30日)。县、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规范整理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

  四、资金兑付及管理

  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镇(街道)筹集的建设资金在项目确定后15天内,全部及时解缴到镇财政,镇政府(街道办)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项目招标结束后,依据镇(街道)申请,县财政局将项目资金按照中标价格拨付至镇政府(街道办),由镇政府(街道办)根据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支付(原则上不得超进度支付),预留合同价的10%资金为年度质量保证金。项目工程结算结束后,镇政府(街道办)及时将剩余资金情况书面报告县财政局及农业农村局,资金转县财政局专户,统筹用于全县下年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因项目变更、市场行情波动或实际工程量增加而超过中标合同的费用由镇(街道)依据项目审计情况自行解决。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认真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县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国联集团、卫健委、城管局等部门及镇(街道)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推进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名单见附件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门人员,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任务。

  (二)明确分工,协作配合。今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点多面广,时间紧迫,工作量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县各有关单位要对自己职能范围内业务负责,具体指导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一事一议项目筹资数据复核、项目汇总、草拟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的文件;财政局负责项目网上上报、项目资金拨付及监管;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审计;纪委监委负责违规行为查处;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国联集团、卫健委、城管局等部门配合相关单位对项目规划、施工及质量监督等工作进行指导。镇政府(街道办)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各镇(街道)、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政策,切实做到“五个禁止”,即: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借一事一议名义加重农民负担;禁止重视项目申报、轻视项目实施;禁止将应由政府承担的项目变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禁止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变成形象工程;禁止平调、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县有关部门将进行追责,确保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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